凭证日期 | 核销日期 |
114/7/1-31 | 114/8/5前 |
1.预算核销系统将于114年8月5日(星期二)17时关闭,逾期系统无法再办理核销。
2.黏存单及相关凭证等纸本资料,请于114年8月5日前送交会计室,逾时不候。
3.以上适用于任何经费来源之核销,包含校内经费、教育部补助计画、高教深耕计画、学辅经费、国科会计画、产学合作计画、政府委办计画…等。不管执行期限,凡有114/1/1-114/7/31之单据,皆应送出核销。
4.请各单位确实于规定日期完成核销,因逾期导致影响本身权益者,谅请自行负责。
会计室敬启